1、建立困难党员登记制度。院党总支要对生活困难党员、老弱病残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分类建立台帐,组织党员开展结对联系、扶贫帮困、生活救助等活动,确保弱势群体党员始终处在党组织的关爱之中。
2、建立党内探访制度。对于党员患病住院、家庭成员去世、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、生活遇到特殊困难、有较大思想波动时,要及时指派专人到党员家中进行探访。
3、建立重大节日慰问制度。每年“七一”期间,院党支部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、优秀共产党员活动;每年春节前,对所有生活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。
4、建立党员亡故关怀制度。党员亡故时,在尊重党员遗愿和亲属意愿的前提下,院党总支要派人参加吊唁,并对其家属进行慰问。
5、建立党内谈心谈话制度。院党总支书记要与班子成员每年谈一次心,党组成员要每年与党建联系点支委成员谈一次心,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本支部的每一名党员谈一次心。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,做到“五必谈”: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、遇到困难时必谈、发生矛盾时必谈、出现过错时必谈、存在问题时必谈。
建筑工程学院
2014年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