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首页 / 微信
/ 抖音
基层组织建设

建筑工程学院党务公开制度

2015年07月16日 10:56  点击:[]


一、党务公开的原则

服务发展原则、依纪依法原则、真实公正原则、注重实效原则、积极稳妥原则。

二、党务公开的内容

1.党组织结构设置和班子成员分工情况;

2.党组织的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;

3.党员基本情况及先进性具体要求;

4.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情况;

5.新党员发展工作,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、党员发展前公示、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和发展工作程序等有关内容;

6.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;

7.重大事项情况: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,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以及进展落实情况,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;

8.党员、党组织评奖评优、批评情况;

9.党组织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;

10.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它内容。

三、党务公开的方式

采取综合性公开与专题公开相结合,静态公开与动态公开相结合,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等形式,使监督全方位、多层面、无死角。

1.固定的公开栏公开;

2.会议公开;

3.网络公开。

四、党务公开的要求

1.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,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。

2.党务公开设置固定的公开栏定期或根据需要及时公布相关信息。

3.党务首先必须在党内公开,如果党员对某些内容持较大异议,则应暂缓公开。每一次党务公开后,党组织要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意见,对他们提出的疑问和要求,要及时作出解释和答复。暂时无法解决的,要做好说明工作。

4.建立学院党务公开监督小组,负责对党务公开全过程进行监督。

 

 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7月16日

上一条:建筑工程学院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下一条:建筑工程学院党内汇报制度

关闭

Copyright (c) 2012. 智能建造与环境工程学院.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成都市邛崃市君平大道东段379号 邮编611530